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提高学院师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学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中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由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由网信办和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校内各二级单位配合完成。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旨在强化人员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自觉性、警惕性与防范意识,促使其能进一步掌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技能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自觉遵守和维护。
第四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法规的学习、网络与信息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第五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分层次进行,分层培训内容和需达到的目标如下:
(一)管理层
对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
内容:宏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理念及知识。
目标:使管理层人员能够了解其在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职责,具备其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二)技术层
对象:学院各部门网络与信息管理人员。
内容:网络与信息安全法规、系统安全策略、内部和外部攻击的检测、常用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护手段、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信息安全方面的事项。
目标:使技术层人员能够了解其所从事岗位的安全职责,熟悉与其工作相关的各项安全制度,具备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三)普通用户层
对象:全院的普通用户。
内容:网络与信息安全法规、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查杀的基本技能、网络与信息一般安全知识、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与规定。
目标:使普通用户了解其信息安全职责,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各项信息安全制度,具备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 管理层由网信办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层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普通用户层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由各二级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
第七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以知识竞赛、交流座谈、实战演练、网络宣传和邀请校内外专家或公安机关有关人员主讲等形式开展。
第八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由图文信息中心纳入年度预算,计财处负责监管经费支出。
第九条 校内各二级单位及校园网所有用户应积极配合,自觉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十条 本规定由网信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